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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新能源

GB/T 18287-2013 换版指南及GB/T18287-2013新旧版本标准差异

GB/T18287-2013新旧版本标准差异 

一、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认证标准差异表:

序

号

差异测试条款

章条号

差异项目

GB/T 18287-2012要求

GB/T 18287-2000要求

要求

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1

3.1

术语和定义

明确区分了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增加了蓄电池的定义

未作明确区分

2

3.2

术语和定义

明确区分了蓄电池和蓄电池组,增加了蓄电池组的定义

未作明确区分

3

3.5

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参考试验电流的定义

无此定义

4

3.6

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恢复容量的定义

无此定义

5

3.9

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泄漏的定义

无此定义

6

3.10

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泄气的定义

无此定义

7

3.11

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破裂的定义

无此定义

8

3.12

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起火的定义

无此定义

9

3.13

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爆炸的定义

无此定义

10

4.2.4

5.3.2.5

低温放电

4.2.4:电池或电池组按5.3.2.5规定进行试验,放电时间应不低于3h。

4.4:电池在-20℃±2℃下按5.3.4规定进行放电,放电时间应不低于3h,电池外观应无变形、无爆裂。

对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电池在-10℃±2℃下按5.3.5规定进行放电,放电时间应不低于3.5h,电池外观应无变形、无爆裂。

5.3.2.5:电池或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将电池或电池组放入-10℃±2℃的低温箱中恒温4h后,以0.2I t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时间应符合4.2.4的要求。

5.3.4:低温性能

电池按5.3.2.2规定充电结束后,将电池放入-20℃±2℃的低温箱中恒温16h-24h后,以0.2C5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时间应符合4.4的规定。该试验结束后,将电池取出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搁置2h,然后目测电池外观,应符合4.4的规定。

对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电池按5.3.2.2规定充电结束后,将电池放入-10℃±2℃的低温箱中恒温16h-24h后,以0.2C5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时间应符合4.4的规定。该试验结束后,将电池取出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搁置2h,然后目测电池外观,应符合4.4的规定。

11

4.2.7

5.3.2.8

循环寿命

4.2.7:电池或电池组按5.3.2.8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400次,电池组的循环寿命应不低于300次。

4.6:循环寿命

电池按5.3.6规定进行试验,循环寿命应不低于300次。

5.3.2.8:试验应在23℃±2℃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过程中,每50次循环做一次容量检查,电池或电池寿命以50的倍数表示,步骤按表1进行

重复进行1次~50次循环,充放电之间搁置0.5h~1h,直至任一个第50次循环放电时间低于3h时,按照第50次循环的规定再进行一次循环,如果放电时间仍然低于3h时,则认为寿命终止。电池的循环寿命应符合4.2.7的要求。

5.3.6:寿命循环

5.3.6.1 电池循环寿命试验应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进行。

5.3.6.2在环境温度20℃±5℃的条件下,以1C5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20mA,停止充电,搁置0.5h~1h,然后以1C5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结束后,搁置0.5h~1h,再进行下一次充放电循环,直至连续两次放电时间小于36min,则认为寿命终止。电池的循环寿命应符合4.6规定。

12

4.2.8

5.3.2.9

内阻

4.2.8:电池组按5.3.2.9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的内阻应不大于制造商的规定。

无此试验

5.3.2.9: 电池组的内阻一般用交流法进行测试。 在试验之前,电池组应当以0.2I tA放电至终止电压。电池组按照5.3.2.1规定充电后,在23℃±2℃的环境温度下搁置1h~4h。电池组应当在23℃±2℃的环境温度下测量内阻。

在23℃±2℃的环境温度下,在频率为1.0kHz±0.1kHz时,测量1s~5s内的电压有效值Ua和电流有效值Ia,交流内阻阻值为: Rac=Ua/ Ia

式中:

Rac——交流内阻阻值,单位为欧姆(Ω);

Ia——交流电流有效值,单位为安培(A);

Ua——交流电压有效值,单位为伏特(V)。

电池组内阻应符合4.2.8的规定。

注1:交流电压峰值应低于 20mV;

注2:本方法主要测试频率一定时电池组的阻抗。

13

4.3.1

5.3.3.1

ESD(静电放电)

4.3.1:电池组按5.3.3.1规定进行试验,电池组所有功能正常。

无此试验

5.3.3.1: 本试验测试电池组在静电放电下的承受能力。按GB/T 17626.2的规定对电池组每个端子或者电路板的输出端子进行±4kV接触放电测试各5次和±8kV空气放电测试各5次,每两次放电测试之间间隔1min。

电池组应符合4.3.1的要求。

14

4.3.4

5.3.3.4

自由跌落

4.3.4:电池或电池组按5.3.3.4规定进行试验,开路电压应不低于90%的初始电压,应不泄漏、不起火和不爆炸。该试验不适用于聚合物电池和用户不可更换型电池组,但适用于聚合物电池组。

4.7.4:电池按5.3.7.4规定进行试验,电池应不漏液、不冒烟、不爆炸,能插入蜂窝电话,锁扣可靠;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1min。

5.3.3.4:电池或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搁置1h~4h后进行测试:

a)  将电池按1m 的跌落高度自由落体跌落于混凝土板上。电池每个面各跌落一次,共进行六次试验,电池应符合 4.3.4 要求。

b)  将电池组按1.5m的跌落高度自由落体跌落于混凝土板上。电池组每个面各跌落一次,共进行六次试验,电池组应符合 4.3.4 要求。

5.3.7.4:电池按5.3.7.3规定试验结束后,将电池样品由高度(最低点高度)为1000mm的位置自由跌落到置于水泥地面上的18mm~20mm厚的硬木板上,从X、Y、Z正负方向(六个方向)每个方向自由跌落1次。

自由跌落结束后,将电池以1C5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然后按5.3.2.4规定进行充放电循环,至放电时间符合4.7.4的规定,即可终止充放电循环,充放电循环次数应不多于3次。

15

4.3.5

5.3.3.5

低气压

4.3.5:电池按5.3.3.5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

无此试验

5.3.3.5: 电池按5.3.2.1规定充电,将其搁置在真空箱中。真空箱密闭后,逐渐减少其内部压力至不高于11.6kPa(模拟海拔15240m)并保持6h,电池应符合4.3.5的要求。

16

4.3.6

5.3.3.6

高温下模制壳体应力

4.3.6:电池组按5.3.3.6规定进行试验,外壳不能发生导致内部组成暴露的物理形变。

无此试验

5.3.3.6: 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将电池组放在70℃±2℃的鼓风恒温箱中搁置7h,然后取出电池组并恢复至室温,电池组应符合4.3.6的要求。

17

4.4.1

5.3.4.2

过充电保护

4.4.1: 电池组按5.3.4.2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

4.8.1电池组按5.3.8.1规定进行试验,应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漏液。

5.3.4.2: 电池组按5.3.2.1规定充电,电源电压设定为2倍的标称电压,电流设定为2ItA的外接电流,用电源持续给电池组加载7h,电池组应符合4.4.1的要求。

5.3.8.1电池组按5.3.2.2规定充电结束后,用恒流恒压源持续给电池加载8h,恒流恒压源电压设定为2倍的标称电压,电流设定为2C5A的外接电流,电池应符合4.8.1规定的要求。

18

4.5.1

5.3.5.2

重物冲击

4.5.1:电池按5.3.5.2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

4.9.1电池按5.3.9.1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3.5.2: 电池放置于一平面上,并将一个Ф15.8mm±0.2mm的钢柱置于电池中心,钢柱的纵轴平行于平面,让重量9.1kg±0.1kg的重物从610mm±25mm高度自由落到电池中心上方的钢柱上,测试完毕观察6h。 电池在接受冲击试验时,其纵轴要平行于平面,垂直于钢柱的纵轴。每只电池只能接受一次冲击试验,电池应符合4.5.1的要求。

注:电池宽边进行重物冲击。

5.3.9.1电池放置于冲击台上,将10kg重锤自1m高度自由落下,冲击已固定在夹具中的电池(电池的面积最大的面应与台面垂直),电池允许发生变形,但应符合4.9.1的要求。

19

4.5.2

5.3.5.3

热滥用

4.5.2:电池按5.3.5.3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

4.9.2电池按5.3.9.2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3.5.3: 电池放置于热箱中,温度以(5℃±2℃)/min的速率升温至130℃ ±2℃并保温30min。试验结束后,电池应符合4.5.2的要求。

5.3.9.2电池放置于热箱中,温度以(5℃±2℃)/min的速率升温至150℃ ±2℃并保温30min,电池应符合4.9.2的要求

20

4.5.3

5.3.5.4

过充电

4.5.3:电池按5.3.5.4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

4.9.3电池按5.3.9.3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

5.3.5.4: 电池以0.2I tA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然后将电池置于通风橱中,连接电池正负极与电源,调节电流至3ItA,充电时电压由制造商规定,但不低于4.6V,直至电池电压达到最大值后。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任一种即可停止:

a)  电池持续充电时间达到7h ;

b)  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 20%。

电池应符合4.5.3的要求。

5.3.9.3 本项试验应在拆除电池外保护线路后进行

将接有热电偶的电池置于通风橱中,连接正负极于一恒流恒压电源,调节电流至3C5A、电压为n×10V,然后对电池以3C5A充电,直到电池电压为n×10V,电流降到接近到0A。试验过程中监视电池温度变化,当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10℃时,结束试验。电池应符合4.9.3的要求。

21

4.5.4

5.3.5.5:

强制放电

4.5.4: 电池按5.3.5.5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

无此试验

5.3.5.5: 该试验要求在20℃±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电池以0.2I tA进行放电至终止电压,然后以1 I tA的电流对电池进行反向充电,要求充电时间不低于90min,电池应符合4.5.4的要求。

22

4.5.5

5.3.5.6

短路

4.5.5: 电池按5.3.5.6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和不爆炸,电池的外表面温度不得高于150℃。

4.9.4电池按5.3.9.4规定进行试验,应不起火、不爆炸,电池的外部温度不得高于150℃。

5.3.5.6: 该试验在55℃±5℃的环境温度下进行,将接有热电偶的电池(热电偶的触点固定在电池大表面的中心部位)置于通风橱中,短路其正负极,短路导线电阻80 mΩ±20mΩ。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任一种即可停止:

a)  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20% ;

b)  短接时间达到 24h。

电池应符合4.5.5的要求。

5.3.9.4本项试验应在拆除电池外保护线路后进行。

将接有热电偶的电池置于通风橱中,短路其正负极(线路总电阻不大于50 mΩ),试验过程中监视电池温度变化,当电池温度下降到比峰值低10℃时,结束试验。电池应符合4.9.4的要求。

23

4.5.6

5.3.5.7

机械冲击

4.5.6: 电池或电池组按5.3.5.7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起火和不爆炸。

无此试验

5.3.5.7: 采用刚性固定的方法(该方法能支撑电池或电池组所有的固定表面)将电池或电池组固定在试验设备上。在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各承受一次等值的冲击。至少一个方向垂直于电池或电池组的宽面。 每次冲击按下述方法进行:在最初的3ms内,最小平均加速度为735 m/s2,峰值加速度应该在1225 m/s2和1715m/s2

之间,脉冲持续时间为6ms±1ms。 电池或电池组应符合4.5.6的要求。

24

4.5.7

5.3.5.8

温度循环

4.5.7: 电池或电池组按5.3.5.8规定进行试验,应不泄漏、不泄气、不破裂、不起火和不爆炸。

无此试验

5.3.5.8: 将电池按照5.3.2.1 规定的试验方法充满电后,将电池放置在温度为20 ±5 ℃℃的温控箱体中进行如下

步骤(见图1):

a)  将样品放入温度为75℃±2℃的实验箱中保持6h;

b)  将实验箱温度降为-40 ℃±2℃,并保持6h;

c)  温度转换时间不大于30min ;

d)  重复步骤a)-b),共循环10 次;

e)  电池或电池组应符合 4.5.7 的要求。

 

 

25

 

 

/

/

碰撞试验

取消本试验

4.7.3电池按5.3.7.3规定进行试验,电池外观应无明显损伤、漏液、冒烟或爆炸,电池电压应不低于n×3.6V。

5.3.7.3电池按5.3.7.2规定试验结束后,将电池平均按X、Y、Z三个互相垂直轴向直接或通过夹具坚固在台面上,按下述要求调好加速度、脉冲持续时间,进行碰撞试验。

脉冲峰值加速度     100m/s2

每分钟碰撞次数     40~80

脉冲持续时间       16ms

脉冲次数           1000±10

碰撞结束后将电池自实验台取下,电池外观及电池电压应符合4.7.3的规定。

二、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换版差异测试情况

产品类型

要求

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补充差异试验条款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

4.3.4

5.3.3.4

自由跌落

4.3.5

5.3.3.5

低气压

4.5.1

5.3.5.2

重物冲击

4.5.4

5.3.5.5

强制放电

4.5.6

5.3.5.7

机械冲击

4.5.7

5.3.5.8

温度循环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组

4.2.8

5.3.2.9

内阻

4.3.1

5.3.3.1

ESD(静电放电)

4.3.4

5.3.3.4

自由跌落

4.3.6

5.3.3.6

高温下模制壳体应力

4.5.6

5.3.5.7

机械冲击

4.5.7

5.3.5.8

温度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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